距博览会开幕
还有
展会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展会知识
学到了(非法采连砂石)2020五莲石材矿山最新消息,
时间:2023-04-08 

领导重视 一线指挥

五莲县打击非法开采风化砂工作会议召开。县委书记马维强出席会议并讲话,马维强同志要求:各执法部门要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铁腕执法到位,对非法开采行为坚决“零容忍”,伸手就抓,露头就打。同时对参与非法采矿行为或在背后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要严肃进行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林玺政同志现场督导,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林玺政同志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联合执法小组作用,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保持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切实将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兆福同志组织召开全县派出所治理风化砂业务骨干会议。会上,丁兆福同志介绍了当前全县治理风化砂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对全县摸排的涉风化砂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对各乡镇摸排的风化砂进行逐项核实。食药环负责同志对风化砂执法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县局多次召开非法开采砂石集中整治执法工作调度会,由局领导丁兆福牵头开展工作,整合食药环侦大队、交警大队专案组、各派出所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强化措施 周密部署

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管委齐抓共管。

空中使用无人机,

地上集中整治组查,

村里户户发动管,

天、地、人三管齐下,

确保打击非法采矿采砂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线索摸排

县局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对全县非法采砂采矿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深层次、内幕性的线索进行再研究、再梳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发现线索的能力,及时固定证据,为实现全链条打击奠定基础。共摸排违法犯罪线索10余条。

强化严打整治

从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局抽调40人组成专班,由局领导丁兆福牵头,以街头镇为重点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对偷采盗采、非法经营、超载运输、流动加工以及带路“车虫、黄牛”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坚持扎口控面,以“下密耙子”的标准,对街头镇外围道路4个出口全部封堵,组织力量24小时对外出货车逐一检查、验货,发现禁运的砂石立即扣押,迅速移交联合执法组,归口办理,并对查处情况实行每日反馈通报,形成台账,避免违规漏洞,坚决遏制盗采,偷拉矿产资源行为。设卡以来,共查扣18辆,均移交县联合执法组归口处理。

同时,采取空中利用无人机进行扫描式排查、地上集中整治组查等措施,形成立体化作战的严打整治局面。

强化宣传发动

以村为单位逐户签定责任,发动群众看好自己的田,管好自己的地。

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积极宣传保护砂石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四部门通告,动员干部群众举报非法采砂采矿违法犯罪线索,营造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雷霆行动 重拳出击

县局保持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对非法采砂(石)、采矿行为实行严厉打击。目前,县局共计侦办涉嫌非法采砂、采矿案件10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0余人。

刘某非法采矿案

2011年以来,刘某以承包某村山场的名义,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挖掘、开采山场内的农田地,获取洗砂原料,从事非法挖砂、洗砂活动,并对外出售,非法获利79万余元,涉嫌非法采矿罪。

2021年4月29日,县局民警接到线索后,迅速展开侦查,经依法核实后传唤犯罪嫌疑人刘某至街头派出所进行讯问。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16年12月30日,刘某与徐某签订转让协议,购买徐某原砂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房屋、设备、其他采矿器具等物资一宗。后刘某在明知徐某砂场采矿权到期的情况下,于2020年4月起租赁许某的挖掘机在原徐某风化砂矿场盗采风化砂,并联系日照一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为其运输盗采的风化砂,销售到五莲县一建材有限公司,涉案价值150余万元,刘某等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等罪名。

经县局民警的缜密侦查,该案9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获归案,其中1人被批捕,4人取保候审,4人被刑拘。根据4月9日政法协调会,检方对该案提出的补充侦查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全力侦办中。

李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1年3月17日16时许,县局民警侦查至街头镇一无名洗砂场时,发现现场有四辆半挂车正在装砂,且现场有挖掘机、装载机、洗砂机器等设备。经过周密计划,民警一举将现场所有人员控制、车辆进行扣押。后经查实,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投资建立一洗砂场并购买洗砂机用于水洗风化砂并对外销售,由犯罪嫌疑人胡某驾驶挖掘机在洗砂场西北方李某父亲承包的荒山内偷挖风化砂,并由犯罪嫌疑人郭某提供一辆翻斗车将偷挖的风化砂运至洗砂场进行水洗,目前查实该团伙非法开采风化砂约一万吨,价值16余万元。目前该案1人被逮捕,3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张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1年3月20日22时许,县局接到举报,称在五莲县街头镇某耕地处,有人在非法挖风化砂装车对外出售。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扣押拉砂车辆9辆(已装砂4辆),挖掘机1台。

经初步调查,自2020年11月底以来,钱某同李某、张某租用他人挖掘机在此处非法挖砂对外销售,张某、张某某联系买家从中牟利。后买家辛某来此处拉砂5次,共计100余车,砂量4000余吨,辛某以33元每吨价格对外出售,涉案价值约15余万元。

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共10人,其中2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我局刑事拘留,8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1年4月6日8时许,县局接到移送案件:4月4日18时50分,在五莲县街头镇某村南一废料处理厂西北向约300米处,查获正在非法采矿(风化砂)的挖掘机一台、双桥运输车两辆。根据现场情况,有人涉嫌非法采矿。

4月7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我局投案自首,供述其伙同嫌疑人王某伟、王某军雇佣机械、车辆在街头镇某村南一废料处理厂西北向约300米处非法采挖风化砂并对外出售牟利,非法获利约20万元。

目前该案2人被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知识

关于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除主犯外,明知是非法采矿而又参与其中共同谋划非法获利的挖掘机司机、大货车司机均构成共同犯罪

来源:五莲公安

举报/反馈
注明:本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WICEE 2024国际工程机械展 官方网站-中国西部成都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

版权所有:上海企升展览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23001号-9